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浦东注册公司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浦东注册公司 > >

2017年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大汇总

发表于:[2018-03-20] 来源:web

为了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更好地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小编请教了相关专家后对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大家赶紧来学习一下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动产不包含在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了让真正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更好地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小编请教了相关专家后对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大家赶紧来学习一下哦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

  提示:上述二个文件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将免税范围由月销售额2万元扩大到3万元。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4.《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提示:文件4是一个关于营改增以后试点纳税人征收管理的规定,该文件的第六条第二点明确了营改增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动产不包含在内)。

  二、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 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如何理解销售额的概念?(重要!重要!)

  1.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是不含税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也就是说没有追回全部联次或没有开具红票的代开专票部分是要交税的。

  3.既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又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简单的说,就是分别核算、分别享受,而不是将两者累加在一起进行判定。

  四、申报表填写

  1.是否需要办理免税手续?

  符合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不需要办理任何免税手续,由企业自行申报免税。

  2.申报表填写的友情提示

  享受免税需要纳税人自行填写,填写在其他栏次将会产生税款,无法真正享受到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注意:这里仅指个人哦。)

  2.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对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所规定的业务列举项目中,不包括销售不动产销售额。因此,自2016年5月1日后,对小微企业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取得的销售额,不纳入计算月3万元(季度9万元)的范围。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