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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制”非“任缴制”

发表于:[2018-03-06] 来源:浦东注册公司

方国苗)商事制度改革规定实行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了过去对注册资本最低额度、货币比例、缴纳期限的限制,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认缴注册资本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694户,占新登记市场主体的57.5%。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免去企业注册资本压力,降低了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热情,而也出现了一些投资者申请设立企业时认缴资本虚高的情况。市工商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915户,新增注册资本176亿元,注册资本比去年同期增长46.7%,个别投资者对认缴风险认识不足,存在盲目认缴与自身实力不符的出资额现象。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方国苗)商事制度改革规定实行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了过去对注册资本最低额度、货币比例、缴纳期限的限制,降低了市场主体的准入门槛。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915户,新增注册资本176亿元,注册资本比去年同期增长46.7%。其中,认缴注册资本百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694户,占新登记市场主体的57.5%。面对个别投资者认缴金额虚高现象,市工商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切忌盲目认缴与自身实力不符的出资额。

  “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免去企业注册资本压力,降低了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热情,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投资者申请设立企业时认缴资本虚高的情况。”市工商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915户,新增注册资本176亿元,注册资本比去年同期增长46.7%,“个别投资者对认缴风险认识不足,存在盲目认缴与自身实力不符的出资额现象。”

  据介绍,在注册登记过程中,一些投资者把“认缴制”当作“任缴制”,认缴期限和金额比较随意,出现认缴5年或10年、认缴金额虚高或“只认不缴”等现象。“事实上,这些行为都存在风险。如果企业发展不好,也就不能将认缴资本缴足到位,而这将有可能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该负责人解释说,投资者一旦认缴了注册资本,就必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包括股东的认缴出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资不抵债,陷入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时,股东认缴的出资必须全部缴纳用于抵债。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赔本100万元,只需依照认缴的50万元注册资本为限赔偿债权人,但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必须赔偿300万元。“所以出资额度有多大就意味着责任有多大,随意认缴注册资本,这无异于给自己挖了个坑。”

  注册资本“认缴”非“任缴”,投资者承诺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年限,若不履行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注册资本随意夸大、实缴到位率低等问题,将会为企业今后发展埋下隐患。”

  该负责人介绍,虽然企业的实缴资本验资程序取消,但其认缴资本、实缴资本及到位年限将通过工商质监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众随时可以查询,工商质监部门也将实行企业信息抽查制度。这意味着,一旦企业存在违法失信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

  “了解‘认缴制’的意义,认清交易中安全防范的内容,才能让所有创业投资者与经营者真正共享到改革的红利。”市工商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要依照自身实力理性认缴注册资本,不切实际地认缴注册资本,将加大自身的诚信和法律风险。而经营者在与其他公司交易时,也不能只看对方认缴的注册资本,要通过调查交易对象的实缴资本、资产情况和信用状况等,妥善选择交易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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