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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注册有哪些原则?

发表于:[2018-03-24] 来源:web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指在无法确认申请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关于商标申请需要遵循的原则基本上也就这5点,本站小编希望大家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不要违背这些原则,否则一切的努力可就白费了,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商标注册方面的问题,小编很乐意为你效劳。


  做任何事情都要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就很难取得成功,申请商标也是如此,必须要遵循申请商标的原则,那么申请商标都有哪些原则呢?今天本站小编就来告诉你答案。

  申请商标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

  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

  2、注册原则

  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

  这个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

  4、申请在先原则

  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5、使用在先原则

  指在无法确认申请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 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关于商标申请需要遵循的原则基本上也就这5点,本站小编希望大家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不要违背这些原则,否则一切的努力可就白费了,如果你还有什么其他商标注册方面的问题,小编很乐意为你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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