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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的“小龙坎”,就问你服不服?

发表于:[2018-03-15] 来源:web

其中一家叫仁众及其子公司的餐饮企业在两次提交小龙坎也皆被商标局驳回之后,却意外地在2017年得到了商标证,并拿着这张证书,向业内同行开刀,亮出了要独霸江山的獠牙利爪。成都本土餐饮从业者为小龙坎火锅打下的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包括,成都小龙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味在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悍然思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姚记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蜀味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众多餐饮企业,意在发起小龙坎火锅行业协会,进一步规范协会内所有小龙坎火锅会员单位的产品品质,反对刚刚意外拿到商标就向同行开刀的仁众公司。


  我一个人的“小龙坎”,就问你服不服?

  我一个人的“小龙坎”,就问你服不服?

  这两年,小龙坎不再单单是一个地名,群体的力量将小龙坎火锅推到了行业的巅峰,成为网红店,是业内众多餐饮人的心血,非任何单独一家公司所能为。

  我一个人的“小龙坎”,就问你服不服?

  回溯 “小龙坎”三个字在商标局的申报记录可以看到,原来“小龙坎”这个牌子先后被N家餐饮企业提交过商标注册,但皆被国家商标总局驳回,直到……其中一家叫仁众及其子公司的餐饮企业在两次提交“小龙坎”也皆被商标局驳回之后,却意外地在2017年得到了商标证,并拿着这张证书,向业内同行开刀,亮出了要独霸江山的獠牙利爪。

  50个同路人共同打开了一个财富通道,其中一个人因“不明原因”得到了两次被取缔的“尚方宝剑”(商标),就想灭掉其它49个人?一个商标引发的商业暴力,拉开了小龙坎火锅这一群体商业事件的大幕,在行业内掀起轩然大波。

  成都本土餐饮从业者为小龙坎火锅打下的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包括:成都小龙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味在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悍然思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蜀辣居小龙坎)、成都姚记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蜀味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众多餐饮企业,意在发起小龙坎火锅行业协会,进一步规范协会内所有小龙坎火锅会员单位的产品品质,反对刚刚“意外”拿到商标就向同行开刀的仁众公司。

  众多运营“小龙坎”品牌的代表列席了联盟大会,对“小龙坎”商标的“意外”注册深感惊讶,集体确定向国家商标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对仁众公司抢注商标的无效申请,并确定通过主流媒体向消费者呈现事实真相,进而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交给公众。

  以上众多企业先后孵化并运营了多个知名火锅品牌,实体店早已遍布全国。对此事件,对这种商业暴力背后的短利、短见的意识形态,深表遗憾。

  我一个人的“小龙坎”,就问你服不服?

  如:一品堂受委托所运营的该项目,是全国第一家提交的“巴蜀小龙坎”商标,被驳回原因是一个局外人碰巧提前二十多天(这正好是商标注册查询的盲期)提交了“巴蜀大龙坎”,被挡了路。其后,又再度提交了“巴人小龙坎”、“小龙坎老火”等一系列关联商标,其中有三个目前已经进入商标公告期,公告期三个月后即可正式注册,拿到商标证书。但是目前该商标被仁众公司提出了商标异议,因此进入了异议程序(相当于被拖延了时间)。然而商标官网查询的比如:“汇蜀小龙坎”、“舌尖上的小龙坎”等都相继进入公告期。

  竞争对手走“异议程序”,这就相当于只要你拨打110,政府一定会安排出警(走程序)一样。

  四川味在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家申请了“味在小龙坎”商标、四川悍然思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家申请了“蜀辣居小龙坎”商标、成都姚记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家申请了“姚记小龙坎”商标都被不良同行恶意提出异议阻扰。

  我一个人的“小龙坎”,就问你服不服?

  仁众及其子公司两次提交的“小龙坎”商标都被驳回,其原因大家一目了然。在重庆,小龙坎这个地名,和沙坪坝、石桥铺一样,其知名度就相当于成都的春熙路、盐市口。但是现在发生了“神意外”,按照这个逻辑,大家明天赶紧去注册“春熙路”、“盐市口”、“牛王庙”……然后跑到春熙路管委会去要求收品牌费,不然就要拆你春熙路的标识?

  所以,我们众多的“小龙坎”品牌经营企业将聚集起来,拟成立小龙坎火锅协会,并对仁众公司两次被驳回却又最终“神意外”得到商标证的事件,组织尖端律师团队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的做法,予以肯定。

  既然按商标法办事,大家就有知情权,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神意外”发生?是不是真的存在一只可以遮天的手在操控着公众的觉知,是谁给了谁奶酪,又是谁想动谁的奶酪?谁可以再默许这个逻辑,让春熙路可以被注册?在众多成都本土餐饮企业众人拾柴把小龙坎的火烧红神州大地之后,又是谁,欲占天功为己有?

  商标是对一系列产品和文化要素的一种识别,当这一系列产品和文化要素集合起来,就可以被称为品牌。所以,商标不等于品牌。妄图利用先取得的商标权证,博取公众关注,过河拆桥,打压同行,这种做法,简单、粗暴,实不管用。站在消费者角度看问题,企业之间正常竞争,是在产品、文化、环境、服务、营销、管理等多方面的总合所形成的消费体验的竞争,而不仅仅是在商标权证上的竞争。在成都有个知名的“川西坝子”火锅的案例,有了川西坝子商标,还同时可以被国家商标局批准授予“汇蜀川西坝子”、“蓉和万家川西坝子”等商标,因为前缀或后缀词只要构成了显著性的差异,都是合法的。那么,这个时候就等于把选择权给了公众,给了消费者。

  一家企业得到了“小龙坎”三个字的商标,就可以将天下所有前缀或后缀的带有小龙坎三个字的商标的可能性都一网打死吗?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法。国际上的反垄断法,就是为了制止这种“唯利是图、独占、拆墙”的行为。百花齐放、百花争艳,让消费者自己来选择,这才是天道。

  (本文引用编辑自“一品堂连锁商业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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