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涉及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差异。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可以是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英文及其他国家的文字或字母,数字,不同文字之间可以组合使用。这种造字或称变字的行为,就不单单是按照文字商标来处理了,即使是作为图形商标,作为广而告之的宣传之用,依然有误导青少年对规范汉字的认知这一问题,所以,还是不通过!关于汉字的规范使用,以及词语的固定表达,以前商标注册并没有查的这么严,所以才有什么衣衣不舍服装之类,但是小朋友的语文越来越差,连商标局都捉急,只好严把语言文字规范关,以后什么谐音字、双关语、异形字,想要注册可能都没那么容易!
日月当空,武则天登基的时候,给自己造了个字,对,就是这个“曌”字。影视剧是这么演的,历史上也确实有这么一段。
可是人家媚娘何许人也,就连中国历史上排名No.2的女性慈禧不是也没敢称帝吗?所以女王想造个字不是一句话的事儿嘛!
不过,还就是有那些自以为是仓颉转世,在注册商标的时候,想要造个字,以为这样就足够有创意,足够“独一无二”!
但是协富小编要告诫大家,“造字”注册商标,那结果无疑就是驳回、驳回、驳回!
看这个例子:
人家是要用在“地毯”这类商品上的,是不是很有创意?
不过,商标局不是广告公司,人家不看创意,只认规定,这“上坐”两字为改造字,与汉字常用写法不同,属于不规范汉字。
这会扰乱规范汉字的使用秩序,极易误导青少年对规范汉字的认知,因此判定申请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情形,予以驳回。
就有些网友忍不住要发问了:
对,这就涉及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差异。
所谓文字商标就是指纯粹使用文字、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可以是汉字(简体或繁体汉字,异体汉字不能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英文及其他国家的文字或字母,数字,不同文字之间可以组合使用。
文字商标中的文字字体,可以是印刷体、书写体或美术体等,当文字字体以某种图案形式变形表达时,这种商标就已脱离了文字商标的本来面目而成为了图形商标。
于是,这种“造字”或称“变字”的行为,就不单单是按照“文字商标”来处理了,即使是作为“图形商标”,作为广而告之的宣传之用,依然有“误导青少年对规范汉字的认知”这一问题,所以,还是不通过!
其实,关于汉字的规范使用,以及词语的固定表达,以前商标注册并没有查的这么严,所以才有什么“衣衣不舍”服装之类,但是小朋友的语文越来越差,连商标局都捉急,只好严把语言文字规范关,以后什么谐音字、双关语、异形字,想要注册可能都没那么容易!
回到注册商标的初衷,无非是“显著性”和“保护性”这两条,协富小编倒是觉得,简单明了有时未必不是好事,何必要“望文生义”铤而走险呢?去注册这种有歧义的商标,等了好久的结果是:误导青少年…这说出去也不好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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