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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割申请是什么?

发表于:[2018-02-04] 来源:浦东注册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法条看着可能枯燥一些,说简单点就是,商标被部分驳回后,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把通过部分跟驳回部分分割,分割后,变成2个申请号。如果申请人决定要驳回复审且需要提前拿到已经通过的那部分商标证书,那么需要同时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和分割申请的盖章资料。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之前小编有给大家讲过商标组合申请与分开申请的区别,今天,小编想跟大家讲一下商标分割申请的小知识,注意不要跟分开申请搞混哦!

  

  一、什么是商标分割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的部分申请分割成另一件申请,分割后的申请保留原申请的申请日期。”

  法条看着可能枯燥一些,说简单点就是,商标被部分驳回后,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把通过部分跟驳回部分分割,分割后,变成2个申请号。

  这时候,不太清楚商标驳回知识的朋友会问,神马又是部分驳回呢?商标申请的时候一般会选十个商品小类,那部分驳回的情形就是部分商品小类没有通过初步审定,被认定为与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从而被驳回。

  二、何种情况需考虑分割申请?

  一般,商标被驳回之后会出现3种情形,仅第3种情形才会需要提交分割申请。

  (1)如果申请人对被驳回的那部分不做驳回复审,通过的那部分商标会自动进入初审公告的程序,无需再提交任何材料。

  (2)如果申请人做复审,但不急需通过部分的证书,则无需提交分割申请,通过的那部分会等待驳回复审决定出来之后再进入下一个程序。

  (3)如果申请人决定要驳回复审且需要提前拿到已经通过的那部分商标证书,那么需要同时提交驳回复审申请和分割申请的盖章资料;分割之后,商标局会对分隔出来的初步审定申请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即通过的部分提前进入初审公告的程序,提交驳回复审的部分就会进入复审的阶段。

  简单来说,提交分割申请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商标被部分驳回;

  (2)决定要提交驳回复审申请;

  (3)需要提前拿到已经通过的那部分商标证书;

  (4)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可以考虑分割申请。原来的一件商标分割成2件商标来保护,有2个申请号,后期的商标维护成本会增加,如需做转让、续展、变更、许可等,会按照两件商标来收取费用。

  三、分割申请的时限

  根据规定,需要分割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分割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每件申请的商标只限分割一次,此外分割申请不另外收取官费。

  综上,当商标注册申请遭到部分驳回时,申请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之后再确定是否提出分割申请。如果您有遇到解决不了的情况时,欢迎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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