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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苦记税号吗,有了它之后开发票再也不用公司抬头和税

发表于:[2018-03-23] 来源:web

自从7月1日发票新规已经施行半个多月了,如果你去买东西,购买时要报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你还习惯吗?如果你是公司财务人员或开票人员,按新规给买方开发票你还习惯吗?不习惯也没关系,又可以回到以前了,不用记那么长一串的识别号,也不用怕开票时给人输入错了。页面确实是比较简洁,页面右下角有一个我,里面有一个发票抬头,点击进去,可以添加发票信息,可以是个人发票,也可以是公司抬头发票,输入公司的主要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手机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等,前三个是必填的。


  自从7月1日发票新规已经施行半个多月了,如果你去买东西,购买时要报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你还习惯吗?如果你是公司财务人员或开票人员,按新规给买方开发票你还习惯吗?不习惯也没关系,又可以回到以前了,不用记那么长一串的识别号,也不用怕开票时给人输入错了。

  发票助手

  发票助手你知道吗?

  最近税局推出了一款名为“发票助手”的软件,可以在电脑上和手机上安装, 它是干嘛的呢?

  税局的表述是“为使您开票更加便捷,缩短在发票开具过程中录入购方企业信息的时间,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度, 税务总局组织研发了发票助手1.0版PC端软件以及Android版手机软件,供纳税人免费选用”。突然还有点小感动呢,有木有。不过到底会不会方便很多,还是要试一试才知道滴。

  小编特地下载了发票助手APP,进去鼓捣了一番,一起来感受感受。

  页面确实是比较简洁,页面右下角有一个“我”,里面有一个发票抬头,点击进去,可以“添加发票信息”,可以是个人发票,也可以是公司抬头发票,输入公司的主要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手机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等,前三个是必填的(手机号填写自己的手机号就可以)。

  输入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就会生成一个二维码。将这个二维码保存在手机或打印出来,在购物后需要开发票时就不用像之前还要告诉对方公司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直接出示二维码即可。

  当然了,一个巴掌拍不响,买方生成了二维码后,还需要卖方在开票时扫码才行得通啊。销售方使用安装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的计算机连线手机或扫描器,开票时扫一扫购方提供的二维码,这样,购方的各种信息就自动录入到卖方的税控系统里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录全所有必填非必填的基本信息后,再生成二维码;另外,税局还特意提示道,销售方若是使用金税盘的用户需下载使用“极速开票”软件,若是税控盘用户需将系统版本升级至V2.0.13 170712。

  感受下来,方便还是挺方便的,那这个发票助手在哪下载呢?各地的国税局网站、公众号等地都有下载链接,另外,很多应用商店里也有。

  除了税局的发票助手软件,微信也推出了“闪开发票功能”,只要你接入这一功能,购物时扫一扫卖方的一个二维码,就能够直接接收电子发票。

  这些对于出差党来说都是“福音”啊,毕竟以前简单开票的时间那么久,早就习惯了,突然开发票时每次都要报纳税人识别号,感觉好麻烦,现在有了发票助手,又可以回到之前简便的方式了。

  那关于发票,以前,买卖双方在开具发票的当下,总是像“宫心计”一般在各种“勾心斗角”,无非都是想“捡点便宜、省点麻烦”,小编今天要告诉你的就是 其实按买方要求开发票才是对买卖双方最有利的选择。

  买方索取发票受法律保护

  实践中,时不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当买方在购买完成后向卖方索要发票时,卖方以各种理由来推搪 什么发票开完了手头没有啊,什么开票系统有点问题啊,什么开票机器坏了啊各种,其实就是不想给你开发票。

  还有一些卖方更高明,他们会跟你说他们公司领导有要求,必须要你出示营业执照或者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什么的才能给你开发票,甚至说需要你在发票上加盖你们公司的公章,让你回去把这些证件带过来再给你开。

  这不扯了吗,这些东西哪是能随便给员工带出去的。你这一回去要么因为其他事就将这事忘了,要么就是你公司领导不让将这些证件随意带出去,反倒怪你办事不力,最后你夹在中间实在难受,可能就通过买假发票的方式应付了。

  但是,现在买假发票冲账风险太高,要是还遇到这种情况,你就跟卖方“亮剑”,当然了不是真掏出剑来啊,而是告诉对方,法规有规定

  销售方给购买方开具发票是销售方的义务,不得查验购买方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证明,也不得要求购买方对开票信息加盖公章确认。对购买方提出的发票开具要求,如填写税号等信息、开具交易具体内容或汇总开票、提供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销售清单或购物清单(小票)等,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的,销售方都不得拒绝。

  按买方要求开发票其实对卖方也好

  其实反过来,再站到卖方这边来说,如果你不给别人开发票是可以少缴一点税,如果你不按对方要求开发票也可以省一些麻烦。可但是,你不按人家的要求给人开发票,人家回去报销一旦受阻,那张发票就会作废,自然会来找你重开发票,而这个时候假如你已经入账报税,那张发票相当于对你来说,已经“生效”,想在已经申报的纳税申报表上去改东西不是相当于在“太岁头上动土”吗,没那么容易。所以你是省了一个小麻烦,给自己换了个大麻烦。

  发票可以作废条件如下

  ? 销售方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的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 销售方未报税并且未记账。

  ?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等。

  ? 因不符合规定税局责令作废重开。

  你可能会说,谁叫他当时收下了发票,现在才拿回来说不行,我都已经入账报税了,不能作废也不能怪我啊。可是你要想想,大家一样高、一样大,买方要是真跟你杠上“纠缠不休”,你也没办法,总不能就这么耗下去吧,毕竟你在道理上也不占优势,所以不按购买方要求开具发票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啊,风险大大滴啊。

  综上,现在有了“发票助手”,开票过程也没有原来那么麻烦了,选择项目编码也可以自动匹配,所以开具发票时还是少一点“宫心计”吧,毕竟金税三期盯着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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