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代理记帐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代理记帐 > >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分析

发表于:[2018-03-17] 来源:web

我们都知道在税收实务中,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达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称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当抵扣率为82.35%时,两种纳税人税负完全相同。当抵扣率高于82.3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一般纳税人。当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含税销售额和含税购进金额,可根据前述计算公式求得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为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大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企业含税购货额小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分析

  我们都知道在税收实务中,一般纳税人税负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通常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则适宜作一般纳税人,反之则适宜作小规模纳税人。下面上海公司注册 小编将为大家讲解一下判断税负高低的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

  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达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称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其计算公式如下(以下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抵扣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抵扣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销售额×征收率

  抵扣率=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1-3%÷17%=82.35%

  基本结论:

  (1)当抵扣率为82.35%时,两种纳税人税负完全相同;

  (2)当抵扣率高于82.3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一般纳税人;

  (3)当抵扣率低于82.35%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适宜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

  (三)含税购货金额占含税销售额比重判别法

  当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是含税销售额和含税购进金额,可根据前述计算公式求得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假设Y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X为含增值税的购货金额(两额均为同期),则下式成立:

  Y/(1+17%)×17%-X/(1+17%)×17%=Y/(1+3%)×3%

  解得平衡点为:X=79.95%Y

  基本结论:

  (1)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为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完全相同;

  (2)当企业的含税购货额大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一般纳税人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

  (3)当企业含税购货额小于同期含税销售额的79.95%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若有不明白请右侧咨询客服(或者热线电话咨询), 免费办理上海公司注册和代理记账报税。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