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注销,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公司未依法注销,股东法律责任跑不了!两人当时依法注销时,承诺承担债务赔偿等,于是变注销了公司。当时浙江商贸有限公司欠济南**贸易公司20万元,于是济南**贸易公司要求借债人偿还债务,王明和李某以欠款是公司的债务,公司资不抵债且已注销,公司的债务不能由自己偿还为由拒绝付款。济南**贸易公司将王明和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明和李某承担浙江*贸易有限公司欠款20万元。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案例说 公司未注销,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公司未依法注销,股东法律责任跑不了!
2005年王明和李某各出一半分别20万合开了一家浙江**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40万。
6年来公司正常运行。但是在2011年公司资金亏损,面临倒闭的风险,于是两人决定注销公司。两人当时依法注销时,承诺承担债务赔偿等,于是变注销了公司。
过了几个月,合作公司济南**贸易公司得知了公司注销的消息,当时浙江商贸有限公司欠济南**贸易公司20万元,于是济南**贸易公司要求借债人偿还债务,王明和李某以欠款是公司的债务,公司资不抵债且已注销,公司的债务不能由自己偿还为由拒绝付款。
逼不得已,济南**贸易公司将王明和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明和李某承担浙江*贸易有限公司欠款20万元。
法院经过调查审理,最终判决由王明和李某承担浙江**贸易有限公司欠济南**有限公司的20万元货款。
案例分析
1、《公司法》规定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本案中,王明和李某系浙江*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两人在注销公司时曾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故依据公司法上述规定,王明和李某应当对浙江*公司承担20万元的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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