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许可证办理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许可证办理 > >

注册的公司2018年后可自行开具专票的七类小规模公司

发表于:[2018-03-18] 来源:web

注册公司的企业老板们注意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18年之后的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可以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业增加到了七种,这对一部分公司来说是一个即节省时间又方便快捷的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注册公司的企业老板们注意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自2018年之后的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可以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业增加到了七种,这对一部分公司来说是一个即节省时间又方便快捷的好消息,最直接的是给会计减少了一部分工作量,不管在郑州注册的公司还是在其他地方注册的公司,政策法规是统一使用的。下面小编就具体的说说是哪七类行业:

  第一类 住宿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69号公告)规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第二类 鉴证咨询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号公告)指出: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第三类 建筑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11号公告)指出: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第四类 工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5号公告)指出: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第五类 信息传输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5号公告)指出: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第六类 软件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5号公告)指出: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第七类 信息技术服务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45号公告)指出: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公告已经指出,不管是工商代理的会计还是企业内部的会计,公告已经指出,所以要时刻留意政策的实施,一旦开始广泛实施,企业老板和会计们要随时根据自己公司业务需要,做出相应的措施, 不过 小编要提醒一点:(1)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2)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并不是强制而是可选择。(3)已经选择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4)试点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将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及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要说的,随时关注税局动态,跟着政策走,公司业务就会越来越方便,越来越快捷,提高了效率,节省了时间。

  郑州公司注册---这里找小编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