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注册流程费用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注册流程费用 > >

实用型企业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发表于:[2018-03-05] 来源:浦东注册公司

企业融资租赁活动主要分为申请、受理及调查、审核、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和履行、租后管理、档案管理八个阶段。企业的租赁需求,以及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由部门总监直接参与双人调查的,租赁方案可直接提交财务部对项目财务状况及综合收益率进行审核。1.公司与申请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3.申请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向公司支付首付租金、保证金、管理费、保险费和其他款项。6.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向申请人收取租金。项目档案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和公司评审过程中形成的包括租赁调查报告、项目审核单、审批中心合规性审查单、决议报告、租赁业务审批记录、合同等在内的所有项目材料。


  企业融资租赁活动主要分为申请、受理及调查、审核、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和履行、租后管理、档案管理八个阶段。

  

  第一部分、项目申请流程

  第一条、申请人是指因需要购置新设备或盘活原有固定资产,向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第二条、申请人准入标准(附件1):

  1、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于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发展,以及列入淘汰目录的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的企业不予受理。

  2、租赁物应当为行业先进技术的设备,濒临淘汰或者折旧比较严重的设备原则上不予受理。

  3、对于涉嫌走私、或偷逃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的,一律不予受理。

  4、企业(项目)的立项、生产经营用地的相关批文齐全;环评、能耗、安全消防等情况达标。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证件经过当地年检。

  6、法定代表人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银行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7、企业现金流应有效覆盖融资金额及相关费用。

  第三条、申请人在申请融资租赁时应向公司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企业简介(含企业发展沿革、经营团队、组织架构、企业(信誉)荣誉、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涉诉、企业信用等级)

  2、近期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等有效复印件

  3、验资报告、公司章程等复印件

  4、股东和高管的履历

  5、近三年的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说明及近期财务报告

  6、近三年的纳税凭证

  7、近三年的水、电或其他能源消耗的费用缴纳凭证

  8、近一年的产品销售合同、产品订单或者产品出库凭证

  9、设备清单(另附件三)及原始购置发票复印件

  10、主要股东的银行征信调查授权书

  11、固定资产的抵押、质押情况说明

  12、企业法人征信查询授权书

  13、租赁申请表(另附件二)

  第二部分、项目受理及调查流程

  第四条、对于自营性业务项目立项由租赁部负责受理;对于外包业务项目立项由风险控制部负责受理。

  第五条、对客户的租赁需求,应展开双人实地租赁调查,对项目进行评估。人员由租赁部和风险控制部组成。

  第六条、调查人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完整性负责,以及对收集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实地核实。核实以实地调查为主,信息收集与核实可同时进行。项目调查人员须将书面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和加盖审核无误章。

  第七条、租赁调查内容包括:现场访谈、财务资料查阅、固定资产盘点、生产场所和原材料/产成品仓库实地查验。

  第八条、租赁调查人员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租赁方案,并向部门总监提交书面调查报告(格式范本附件四)。

  1、调查报告应对客户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现金流量、拟融资标的物、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并对融资方式、金额、用途、费率、偿还方式、担保条件等提出建议,并形成调查结论。

  2、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⑴、客户的基本信息情况,包括其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经营情况、产品竞争力、财务报表信息、企业的成长性等;

  ⑵、企业业主以及股东的个人信用记录、财产状况等信息;

  ⑶、企业的诚信记录,包括银行、税务、水电、上下游的商业往来等,是否存在欠账、欠息、逃票等记录,查验其是否被列为不诚信企业;

  ⑷ 企业的租赁需求,以及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情况;

  ⑸ 可以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情况;

  ⑹ 其主要供货商对它的赊账政策,近期是否有调整;

  ⑺ 是否涉及工商、环保、土地、关税方面违规或手续不完备等情况。

  第三部分项目审核流程

  第九条部门总监对调查人员提交的租赁方案进行审核,其审核包括对租赁方案的审核,以及对该租赁方案的风险审核。

  第十条自营业务的租赁方案须经租赁部总监及风险控制部总监审核会签同意,外包业务的租赁方案须经风险控制部总监审核同意后,提交财务部对项目财务状况及综合收益率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部门总监可作为双人调查岗直接参加对租赁客户的租赁调查。由部门总监直接参与双人调查的,租赁方案可直接提交财务部对项目财务状况及综合收益率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司风险偏好及资金情况,提交公司审批中心,进入审查、审批程序。

  第四部分项目审查流程

  第十三条审查的内容包括:

  1.租赁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对影响客户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非财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

  3.审查岗根据对借款人财务和非财务因素的评估,结合保证、抵(质)押条件,出具是否同意租赁的审查意见。

  审查同意租赁的,审查意见应注明同意的租赁方案,提出租赁潜在的风险,并提出规避的措施建议。

  第五部分项目审批流程

  第十四条租赁审批采取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直接授权的评审决策机构,不受任何企业内部行政干预。

  第十五条评委会针对公司所有需要资金投入的项目,对其可行性、风险性、盈利性实施科学、客观的评审,防范风险、保证效益,从而达到直接指导和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的作用,使公司业务决策更加科学。

  第十六条评委会须坚持安全性、盈利性、选择性的三性原则进行项目审批。

  第十七条评委会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审批中心总监等人员构成,参与项目的评审、讨论和表决。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

  租赁部、风控部、财务部总监作为列席人员参加评委会,对项目发表意见供评委会参考,但没有决策表决权。

  评委会设秘书1人,由董事长秘书兼任,负责资料准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决议报告起草等工作以及所有和项目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八条审查通过的项目自通过之日起,原则上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会讨论审批。

  第十九条评委会成员在参加评委会时,有权就申报项目存在的问题或疑问在评委会上向项目汇报人提出质询,要求汇报人解释。

  第二十条经答辩和讨论,在充分听取所有成员的意见后,评委会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报告。董事长享有最终决策权和一票否决权。审批决策结论分为同意、续议和否决三种:

  1.以董事长同意(含有条件同意)并有超过(大于)2/3全部出席评委会成员同意(含有条件同意)为同意(含有条件同意)。

  2.续议为对无法当场决策,需要补充材料后重新申报项目的再次审议。如评委会认为某一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内容不全或汇报人回答问题不清,以致无法决策,董事长可以决定对该笔租赁业务暂不做同意与否的决定,待条件成熟时续议。

  如果某一笔租赁业务未被否决,但同意(含有条件同意)的票数未超过(小于或等于)2/3全部出席评委会成员,则该笔租赁业务必须续议。

  3.如果某一笔租赁业务同意(含有条件同意)、续议的票数之和未超过(小于或等于)2/3全部出席评委会成员或董事长不同意某一笔租赁业务,该笔租赁业务即被否决。

  第二十一条决议报告应明确租赁方案的融资方式、金额、用途、费率、偿还方式、担保条件等内容。条件落实后,项目进入合同签订流程。

  第六部分合同签订和履行流程

  第二十二条直接租赁项目,按照以下流程完成合同签订和履行。

  1.公司与申请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2.公司与供货商签订《设备购买合同》;

  3.申请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向公司支付首付租金、保证金、管理费、保险费和其他款项;

  4.供应商按照《设备购买合同》向申请人交付租赁物。

  5.公司按照《设备购买合同》向供应商支付购货款。

  6.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向申请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三条售后回租项目,按照以下流程完成合同签订和履行

  1.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售后回租合同》;

  2.公司与申请人签订《设备购买合同》;

  3.申请人按照《售后回租合同》向公司支付保证金、管理费、保险费和其他款项;

  4.公司按照《设备购买合同》向申请人支付购货款。

  5.公司按照《售后回租合同》向申请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后,公司就租赁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公司。

  第二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申请人。

  第七部分 租后管理

  第二十六条项目投放后,租赁调查人员要加强动态跟踪管理,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管理和运营动态、水、电或其他能源消耗及税费缴纳变化、关联政策变化、上下游行业信息等情况的调查,深入掌握企业的真实经营动态,分析企业经营是否正常、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做到积极主动管理,及时防范潜在风险。每季度对每个企业情况进行分析,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报风控部。

  第八部分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租赁档案由租赁部按项目收集、整理后移交风险控制部,风控部指定专人负责租赁业务审批档案的统一保管。项目档案内容应包括申报单位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和公司评审过程中形成的包括租赁调查报告、项目审核单、审批中心合规性审查单、决议报告、租赁业务审批记录、合同等在内的所有项目材料。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