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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通知」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有变

发表于:[2018-03-20] 来源:web

商标注册是申请人将准备申请的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注册的法律程序。商标注册是商标确权中最首要的一个步骤,只有先提交申请,才有机会获得商标所有权。自1月11日起,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本着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的原则,从商标申请人实际需求出发,商标局对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进行了改进。


  商标注册是申请人将准备申请的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注册的法律程序。中国商标是注册主义国家,即只有经过国家商标局注册核准的商标才是注册商标,才享受法律赋予的各种专有权利。

  商标注册的工作主要按如下流程进行:

  (1)确定申请人信息,即以谁的名义提交此申请;

  (2)确定商标申请信息;

  (3)签署代理委托合同及相关文件;

  (4)我司向商标局进行递交;

  (5)由商标局按相关规定进行一系列的审查,直至审查结果下发。

  商标注册是商标确权中最首要的一个步骤,只有先提交申请,才有机会获得商标所有权。商标注册中可能会面临诸如驳回、异议等审查情形,但这些全部是商标确权过程中的正常法律程序,因此,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保护的第一步。

  1月10日,商标局官网发布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公告指出,自1月11日起,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包括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接受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的公告

  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本着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的原则,从商标申请人实际需求出发,商标局对商标注册证的发放方式进行了改进。

  根据2016年12月30日工商总局《关于改进商标注册证发文方式和内容版式等事宜的公告》的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自2017年1月1日起直接提交或网上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不包括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接受的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核准注册后,将直接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寄发《商标注册证》,不再寄发《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新的发放方式自2018年1月11日起开始实施。(注: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及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提交商标申请的,其商标注册证继续由代理机构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代发)。

  特此公告。

  商标局

  2018年1月

  「重磅通知」商标注册证发放方式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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