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商标注册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商标注册 > >

如何通过名称认定商标已申请注册?

发表于:[2018-02-06] 来源:浦东注册公司

小编带大家来讨论一下如何通过名称来认定商标已申请注册的话题。通用名称属于共用名称,仅能标示商品或服务的种类,无法起到商标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目前,世界各国法律均禁止将通用名称以商标注册的形式私有化。我国现行法律对通用名称的认定并无明文规定,法律实践中的认定依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在这个过程中有关通用名称的认定可以考虑遵循以下几个规则,。通用名称的认定地域不必及于全国,但也不能范围太小,对于使用范围过小的商品名称。不宜认定为通用名称。通用名称的认定还要考虑具体时间节点,通用名称虽不具有显著性,但可能会随着使用者经营活动的开展而发生显著性的改变。


  今天,小编带大家来讨论一下如何通过名称来认定商标已申请注册的话题。

  一般通用的名称是指某类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包括行业内的规范名称和商业实践中约定俗成的别称、简称、俗称等。通用名称属于“共用名称”,仅能标示商品或服务的种类,无法起到商标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据了解,目前,世界各国法律均禁止将通用名称以商标注册的形式私有化。

  我国现行法律对通用名称的认定并无明文规定,法律实践中的认定依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同行业经营者约定俗成、普遍使用的名称和专家意见;

  三、专业工具书、辞书等公开出版物中记载的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有关通用名称的认定可以考虑遵循以下几个规则:

  第一点:

  在认定时,消费者的普遍认知要比“辞书、工具书等公开出版物”更重要,由于辞书等公开出版物撰写主体不同,对同一事物的认知存在差异,有时也会与人们“约定俗成”的看法相悖,因此,消费者的普遍认知尤为重要;其次,通用名称的认定地域不必及于全国,但也不能范围太小,对于使用范围过小的商品名称,不宜认定为通用名称;

  第二点:

  某一商品标志的使用者具有唯一性,也不该构成通用名称,近年来,网络热词大量涌现,像“白富美”、“高富帅”等很可能构成通用名称,但像“微信”、“陌陌”等则与其背后的公司具有一一对应关系,则不应算作通用名称;

  第三点:

  通用名称的认定还要考虑具体时间节点,通用名称虽不具有显著性,但可能会随着使用者经营活动的开展而发生显著性的改变。

  可以参考以上这几点来判定这个商标是否已申请注册,若有疑问可以继续咨询小编或上海协富!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