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商标注册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商标注册 > >

你知道该如何保护驰名商标吗?

发表于:[2018-02-27] 来源:浦东注册公司

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其他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其他商品上,且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一种商标类型。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下面上海协富小编就带大家看看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都体现在哪些方面。

  

  1、禁止不当注册。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其他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的,商标局不予注册。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2、禁止不当使用。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其他商品上,且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3、禁止作为商号使用。

  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

  

  上海协富小编温馨提醒:驰名商标的认定当前分为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行政认定是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司法认定则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来认定。上海协富致力于工商注册、财税代理、商标注册、工商注销、公司变更、资质代办等企业一站式服务等丰富的经验,专业的团队,为您提供地址变更、股权变更、法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一系列优质的服务。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