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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情况介绍

发表于:[2018-03-19] 来源:web

1991年12月15日,俄罗斯联邦接替前苏联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1992年9月23日,俄罗斯联邦颁布《专利法》、《商标、服务标记及商品原产地名称法》、《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软件保护法》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2004年3月9日,再次更名为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1.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是俄罗斯联邦权力执行机构,执行统一的国家政策。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下设联邦工业产权院院长由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副局长兼任。


  1991年12月15日,俄罗斯联邦接替前苏联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1992年9月23日,俄罗斯联邦颁布《专利法》、《商标、服务标记及商品原产地名称法》、《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软件保护法》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1992年10月14日,俄罗斯联邦《专利法》生效,对发明实行单一的专利保护制度,并实行早期公开、延迟审查,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起20年。同时,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也给予专利保护,有效期自申请日起10年,最多可延长5年。对实用新型则以注册证书给予保护,有效期自申请日起5年,最多可延长3年。

  1992年9月30日,俄罗斯专利商标委员会成立。1996年9月,该委员会更名为俄罗斯专利商标署。2004年3月9日,再次更名为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

  一、职能

  1.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是俄罗斯联邦权力执行机构,执行统一的国家政策;

  2.对俄罗斯境内的发明(计算机程序、数据库系统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用新型、商标、特殊服务标记、地理标志及商品原产地名称给予登记、保护、批准、协调;

  3.知识产权领域法律及标准的完善;

  4.知识产权与内部经济贸易的发展及国际合作。

  二、机构设置

  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下设 联邦工业产权院、专利纠纷委员会(见附件1)、俄罗斯国立知识产权学院(见附件2)和四个职能部门(国际合作司、财务行政司、科技活动中遵守联邦专利法监督检查司和工业产权法律保护范围内监督检查司)。

  联邦工业产权院

  联邦工业产权院院长由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局副局长兼任。联邦工业产权院是在俄专利体系中从事工业产权审查、登记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组织审查、提高审查质量、缩短审查周期。

  联邦工业产权院下设 化学审查部、物理审查部、机械审查部、俄罗斯专利技术图书馆、商标注册登记部、行政管理部、自动化部及开发和技术保障部等部门及院直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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