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代理记帐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代理记帐 > >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可在申请一般纳税人后

发表于:[2018-03-21] 来源:web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可否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成功后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若有不明白之处或者想了解更多税收知识可以关注热门服务有注册上海公司、代理记账报税、申请一般纳税人、注销公司、公司转让、公司银行开户、注册商标、网站建设等。


  客户咨询: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可否在申请一般纳税人成功后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若有不明白之处或者想了解更多税收知识可以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如果你需要会计服务(记账报税)的话可以右侧咨询客服、或者拨打热线电话。 热门服务有注册上海公司、代理记账报税、申请一般纳税人、注销公司、公司转让、公司银行开户、注册商标、网站建设等。

   代理记账报税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