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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

发表于:[2018-03-22] 来源:web

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并准备相关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指定(委托)书。有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3元。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残疾人,逐项填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将签署街道、乡镇残联、民政部门签署意见的减免税申请书一式三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内容完整、资料真实,并提供民政局、残联核发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的有效证件(烈属需提供街道、乡、镇或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与烈属关系的证明。想要了解更多上海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欢迎咨询本网站!


  第一,持本人身份证(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持职业状况证明)到经营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并准备相关登记材料;

  第三,申请登记注册;

  第四,领取营业执照。

  需要的证件有: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3)经营场所证明;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个人合伙协议(个人合伙的个体工商户提交);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提交指定(委托)书;

  (7)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费用: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副本工本费3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3元;?

  5、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

  6、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

  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3元。

  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取得所得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残疾人,逐项填列《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请书》(残疾、孤老人员、烈属专用),将签署街道、乡镇残联、民政部门签署意见的减免税申请书一式三份报主管税务机关,内容完整、资料真实,并提供民政局、残联核发的烈属、伤残军人、孤老人员和残疾人的有效证件(烈属需提供街道、乡、镇或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与烈属关系的证明

  想要了解更多上海营业执照的相关信息,欢迎咨询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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