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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受理范围

发表于:[2018-03-06] 来源:浦东注册公司

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目;艺术品;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二、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

  二、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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