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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企业注册登记更加便捷

发表于:[2018-03-15] 来源:web

即在首批将印章备案通知书、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表、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5个证与营业执照整合的基础上,将客货运分公司备案等10个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不再单独发放。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登记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部门。


  近日,重庆市政府又发布进一步加强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意见,将客货运分公司备案等10个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不再单独发放。这表明,今后企业注册登记将变得更加便利了。

  “该《意见》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工商局称,此举可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深层次提升准入便利化水平。

  上述重庆意见明确了整合证照事项。即在首批将印章备案通知书、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表、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5个证(表)与营业执照整合的基础上,将客货运分公司备案等10个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被整合证照不再单独发放。

  今后,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登记“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登记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和“信用重庆”网站公示。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无需再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有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满足管理需要。

  据介绍,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工商部门将企业相关登记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部门。“多证合一”实施前已办理被整合证照事项的企业,原证照继续有效。

  小编介绍,下一步市工商局还会将按照能合尽合、该减则减的原则,对涉企证照进行梳理,还要不断的扩大多证合一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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