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实施至今,相关的政策不断在更新变化,关于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目前已经明确规定在收到时不具有纳税义务,只需要按规定预缴增值税。财税[2017]58号文件对于建筑企业预收款缴纳增值税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预缴增值税时,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需同时出示以下资料,。在建筑业务实践中,建筑企业收到发包方预付工程款或开工保证金时,建筑企业必须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依法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依法预缴增值税。关于建筑企业预收款要怎么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本站小编就说这么多,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本站小编可以帮你。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至今,相关的政策不断在更新变化,关于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目前已经明确规定在收到时不具有纳税义务(收款时开票的除外),只需要按规定预缴增值税。那么具体该怎么处理呢,今天本站小编就给大家简单的解析一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财税[2017]58号文件对于建筑企业预收款缴纳增值税是这样规定的:
1、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于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4、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根据上面本站小编的介绍,大家应该也知道了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不是固定的,要分两种情况来计算,下面本站小编来给大家详说。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项目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项目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预缴增值税时,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需同时出示以下资料:
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
3、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4、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
在建筑业务实践中,建筑企业收到发包方预付工程款或开工保证金时,建筑企业必须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依法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依法预缴增值税。
开工保证金是指业主或发包方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开工,给予施工企业的一笔预付款,将于今后抵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款。
因此,建筑企业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时,绝对不可以向业主或发包方开收据,等到发包方与建筑企业工程结算时,抵减工程款。否则,建筑企业若是延期缴纳增值税,有税收风险!一旦被税务稽查机关查出,将会面临罚款、税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一点大家需要注意。
关于建筑企业预收款要怎么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本站小编就说这么多,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本站小编可以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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