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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发表于:[2018-03-16] 来源:web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设立的分公司适用此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刻章。想要了解更多枣庄注册公司的信息,欢迎咨询本网站!


  一、分公司名称核准,准备以下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分公司设立工商登记注册,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证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申请设立的分公司适用此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三、刻章,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局指定的地方刻章。

  四、到枣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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