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注册指南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注册指南 > >

珠海残疾人注册公司创业 补贴最高3万

发表于:[2018-03-21] 来源:web

珠海市户籍残疾人成功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根据注册并经营6个月之前的实际投资情况(主要包括场地租金、设施设备投入、场地装修、原材料投入,雇佣人力成本投入等)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以上两项补贴每名残疾人5年内只能享受1次,5年后重新创业的项目可再次申领,同一项目不可重复享受,两项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按照珠府办〔2006〕46号文件已申领原残疾人创业补贴的,须5年后才能再次申领重新创业项目补贴。以上补贴中,本市户籍残疾人如同时符合申领岗位补贴和创业资助、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此两项属于创业类)条件的,只能选择就业类或创业类补贴,不能同时申领。


  为了更好的帮助残疾人创业,珠海市政府推出优惠补贴政策,在珠海市注册公司登记后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的珠海市户籍残疾人。在创业初期可以领取最高3万的补贴。

  创业资助

  珠海市户籍残疾人成功创业(在珠海市注册公司登记后并领取营业执照,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根据注册并经营6个月之前的实际投资情况(主要包括场地租金、设施设备投入、场地装修、原材料投入,雇佣人力成本投入等)给予一定的创业补贴。投资5万元以下的(不含5万元),一次性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投资5万-10万元的(不含10万元),一次性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投资1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残疾人在本人所拥有的联产承包及承包(租赁)的土地(水面)从事农村种养业,根据实际种养情况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种养启动补贴。

  以上两项补贴每名残疾人5年内只能享受1次,5年后重新创业的项目可再次申领,同一项目不可重复享受,两项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按照珠府办〔2006〕46号文件已申领原“残疾人创业补贴”的,须5年后才能再次申领重新创业项目补贴。

  创业社保补贴

  本市户籍残疾人自主创业(在珠海市注册公司登记后并领取营业执照,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持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交后补”方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以上补贴中,本市户籍残疾人如同时符合申领岗位补贴(此项属于就业类)和创业资助、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此两项属于创业类)条件的,只能选择就业类或创业类补贴,不能同时申领。

  另外,如果招用本市户籍残疾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给予相对于补贴。

  招用一至二级视力、一级肢体、各级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一至三级残疾军人的,用人单位按其招用人数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残疾人本人每月补贴500元;

  招用三至四级视力、二至四级肢体、各级别听力和言语残疾人,四至八级残疾军人的,用人单位按其招用人数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残疾人本人每月补贴300元。

  岗位补贴期限按照实际履行劳动合同期限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计算,按次年发放原则,1年申领1次。行政事业编制单位不可申请单位岗位补贴,残疾人本人属行政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不可申领岗位补贴,其他非在编形式残疾人可申领岗位补贴。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