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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傻傻分不清楚?

发表于:[2018-03-22] 来源:web

你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法人是你的公司,你可以授权公司里的人成为你们公司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国家授权的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定义

  简单概述,你是法定代表人而不是法人,法人是你的公司,你可以授权公司里的人成为你们公司的法人代表。

  法人: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首先,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它不同于自然人,不以生命存在为特征,而是由个人联合、集体联合或者个人与集体联合而建立起来的社会组织体,这是它和自然人的根本区别。

  其次,法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是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性质不能违反国家法律;

  ②是要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是要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法人还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法人代表:对外的法律符号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依照代理关系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法人的任何工作人员,以至除法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成为法人代表。

  目前,在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中没有任何一处提到法人代表这一名词,法律上没有给法人代表以任何权利义务的确定,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但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国家授权的审批机关或主管部门审批和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当然,法定代表人首先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2、三者的区别

  法人与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于:法人是一种组织,而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则是代表这种组织行使职权的具生命体的自然人。

  由此可见,法人、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有法人才会有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另一方面,只有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存在,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得以实现。

  3、作为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仍然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我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管的忠实义务,同时规定违法忠实义务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行政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所以综合来说,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对其进行罚款,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当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无过错的除外。

  刑事责任

  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多数情况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员的意志而实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时不仅仅会处罚公司,很多情况下还会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我们称之为双罚制度。在双罚制度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通常会被理解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常见的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犯罪包括:

  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②妨害清算罪;

  ③偷税罪;

  ④逃避追缴欠税罪;

  ⑤骗取出口退税罪;

  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⑦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⑨侵犯知识产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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