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注册指南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注册指南 > >

今天起,这些财税新政开始执行!

发表于:[2018-03-22] 来源:web

12月1日起,又有一批财税新政将开始实施——跟着我司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为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12月1日起,上海、上海、湖北、湖南、陕西和国务院公布的《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12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公布的《志愿服务条例》12月1日起实施。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12月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卫计委《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起,将中医诊所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注意啦!12月1日起,又有一批财税新政将开始实施——跟着我司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京沪等6地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国家税务总局消息,为配合“营改增”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12月1日起,上海、上海、湖北、湖南、陕西和 等省市将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试点范围并不覆盖所有行业,而只在个人消费行为较为普遍的4个服务性行业,分别是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和装饰业。消费者通过手机客户端就可以领取奖金。

  小贴士:上海市有奖发票试点兑奖详解,申税小微12月1日准时奉上,敬请关注!

  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本月22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2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187项商品。其中,婴儿尿布及尿裤、部分配方婴幼儿奶粉进口关税降为零。

  小微企业融资免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京津等9地将开征水资源税

  财政部等3部委本月28日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决定自12月1日起,在上海、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9个省区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为抑制不合理用水,《办法》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对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6种用水行为减免征税。

  延伸阅读

  还有哪些民生类新规将要执行?继续往下看!

  严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

  国务院公布的《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12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不得以技术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办公用房,不得违规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志愿服务有了法律保障

  国务院公布的《志愿服务条例》12月1日起实施。《条例》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其中明确,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网盘涉淫秽信息可究刑责

  最高法、最高检本月22日对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作出批复。《批复》明确,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网络云盘涉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适用刑法和两高有关解释规定;在追究刑事责任时,不单纯考虑数量,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批复自12月1日起施行。

  网络新闻活动规范化管理

  国家网信办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12月1日起实施。两项文件分别规定,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有偿新闻活动;存在信息安全风险隐患的新技术新应用不得用于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取消临时接电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为进一步助推企业减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电网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据估算,此举每年可减少企业占用资金约80亿元。

  备案后可开办中医诊所

  根据国家卫计委《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12月1日起,将中医诊所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办法》中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其他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

  婴幼儿床上用品有新标准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与安全,国家标准委组织制定了《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国家标准,针对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机织类床上用品(包括床单、被套、被、枕、枕套、垫、垫套、床围、床垫套、包巾等),涵盖了安全性、理化性能、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等四个方面的要求。

  食品安全报告处置有新规

  《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分别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并规定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辖区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的投诉举报或报告开展核实调查。

  农产品出产地、入市场需证明

  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公众健康,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了 《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实施产地准出的蔬菜、食用菌、果品、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提供产地证明、合格证明、二维码、条形码或附加的标签、标示带、说明书。实施市场准入的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时,应当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查验当批次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各有关部门将不断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追溯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如果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取得联系,问您进项详细内容的解答。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