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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和注册子公司在税收上的区别?

发表于:[2018-03-22] 来源:web

对于子公司,根据新企业额所得税法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使用按月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对于分公司,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法人汇总纳税的制度,对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设立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因子公司属于法人企业,与其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由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即可。因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与其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注册子公司和注册分公司想必是很多想要多开一家公司的投资者想要需要了解的内容了,实质上的区别相信咱们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但是税收上有什么区别呢?这是很多投资者想要咨询的内容,这里帮帮创业网小编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助更多的投资者。

  

  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1)税款缴纳

  对于子公司,根据新企业额所得税法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使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

  对于分公司,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法人汇总纳税的制度,对于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设立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2)所得税审批及备案事项

  因子公司属于法人企业,与其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资产报损、设备抵税等),由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即可。

  因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与其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资产报损、设备抵税等)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其他税种影响

  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纳税地点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无论设立成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他税种,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房产、土地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纳税。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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