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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代开发票?

发表于:[2018-03-22] 来源:web

增值税发票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代开发票呢?是指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发票。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选择按次征收的纳税人,以及其他个人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未达按次征收起征点的销售额500元),只代开发票,免征增值税。以上就是关于代开发票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欢迎在线咨询本站客服,本站将为你解决一切难题。


  如今,增值税发票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一些不具备自开发票条件的纳税人,如自然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等,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代开发票呢?今天本站小编就给大家说一说这个问题。

  代开发票,是指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申请代开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发票的;

  3、跨区(市)县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发票,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申请代开。

  4、正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或者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的,经处理后,税务机关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代开发票;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代开发票。

  1、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发生增值税应税项目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其他个人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

  5、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等级而未办理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文件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1、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

  2、纳税人在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办理了相关的减免税手续后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选择按次征收的纳税人,以及其他个人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未达按次征收起征点的(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只代开发票,免征增值税。超过起征点的,正常缴纳税款。

  以上就是关于代开发票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欢迎在线咨询本站客服,本站将为你解决一切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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