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核名,十五分钟反馈信息!

注册指南 >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注册指南 > >

注册上海集团公司的条件

发表于:[2018-03-21] 来源:web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C、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D、子公司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E、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一、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1、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

  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

  2、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A、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B、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C、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D、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E、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相关阅读:

© 上海鑫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备案号:沪ICP备17051098号-4 网站地图  推荐专题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免费电话:400-018-0990   徐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