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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是什么?如何理解?

发表于:[2018-03-01] 来源:浦东注册公司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条件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PS: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如何理解年应税销售额 连续12个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可跨年度累计。比如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经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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