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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条件、材料

发表于:[2018-03-18] 来源:web

申请人应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制定的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请根据需要填写。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均为一份。选择此项申请,应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制定的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表格可从网上下载)。申请表格共三种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请根据需要填写。

  (二)本表应用钢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端正、清晰,不得涂改。表格填写不下时,可使用同样规格的白色纸续写。续写纸应当标明栏目名称,且只限使用正面。

  (三)本表封面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四)本表应使用中文(软件名称除外)填写。使用国家统一规范的名词术语。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名时,应当注明原文。

  (五)本表中“□”及项目供填表人选择,申请人根据情况在相应的“□”内标上“√”。

  (六)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应当复制在 A4 纸上。

  (七)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八)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均为一份。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条件及要求

  选择此项申请,应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一、各项栏目具体填写说明和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

  (一)软件名称栏

  1. 全称 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 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 分类号 按照国家标准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 版本号 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 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 、独立开发

  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 、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 、委托开发

  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 、下达任务开发

  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 继受取得权利栏

  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

  1 、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 、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 、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权利范围栏

  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八)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1 、对软件所用于的行业和主要功能做简要说明。

  2 、 应注明使用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和源程序量(行数)。

  (九)申请者栏

  1 、个人申请者 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 、法人申请者 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 、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十)代理者栏

  1 、个人代理者 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 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 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 十一 ) 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

  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交存方式有三种选择

  1 、一般交存 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 30 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 60 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一般情况下,程序每页不少于 50 行,文档每页不少于 30 行。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

  2 、例外交存 在栏中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并提供相应材料。

  3 、封存 分为封存源程序和封存样品两种。选择封存源程序的,应填写页数。选择封存样品的,应提供光盘。

  (十二)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

  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一)申请费 250元/件,证书费50元/件;

  (二)鉴别材料例外交存申请费 320元/件;

  (三)鉴别材料封存申请费 120元/件,超过100页,每页增加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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